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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就业政策
    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
    更新时间:2024-05-22 14:05:22  |  点击次数:704次


    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

    一、支持基层就业

    1.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:根据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 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,统筹实施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、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三个基层服务项目,严格落实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。

    参加渠道:每年 6 月统一组织招考报名

    咨询单位地址与电话:“三支一扶”计划:兰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城关区武都路 478 号。联系电话:0931-8487079

   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:兰州市教育局,城关区一只船南街 39 号。联系电话:0931-8858426

   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: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931-8122102

    2.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: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,支持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 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(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  普通中专学历)和愿意在兰州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  疆、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兰州市县级及以下教  育、卫生机构,街道社区、基层站所等,“专精特  新”中小企业,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  相关的国有企业,各类民营企业,民办非企业单位  就业。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,参加项目人员不占  事业编制,按临聘人员管理,签订劳动合同。省级 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 1500 元的标准 给予生活补贴,补贴期限 3 年。项目招聘的毕业生, 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,并在办理户籍手续、 职称评定等方面,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 同等待遇;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;项目 期满,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,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,项目期不再延长。


    参加渠道:毕业生参加意向用人单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场招聘会
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9

    3.征兵入伍:一年两次,根据网上发布的公告,按要求报名。

    咨询渠道:所在院校征兵工作站,市、县区两 级征兵办公室,也可关注“甘肃征兵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

    咨询电话:兰州市征兵办公室 0931-7649028/7649029城关区征兵办公室 0931-7649210

    4.公益性岗位安置: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 毕业生,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,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。

    参加渠道: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9

    二、激励企业吸纳

    1.就业见习补贴: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 生和 16—24 岁失业青年,参加 3—12 个月的就业见 习,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 1000 元就业见习补贴,对留用率达到 50%—60%(不含 60%)、60%—70%(不含 70%)、70%及以上的,补贴标准分别提 高至 1200 元、1350 元和 1500 元。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 1 年。

    办理渠道: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861720

    2.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:招用离校 2 年内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,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,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 的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 补贴,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 年。

    办理渠道:小微企业到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9

    三、全面就业服务

    1.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:离校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微信关注“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”公众号,进入服务大厅,点击“高校毕业生登记”进行线上登记。经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可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信息推介、就业指导、政策咨询等服务。



    2.免费人事代理服务:毕业生可通过单位集体 委托,办理档案委托管理、职称评定等相关人事代理业务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所在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;在托管档案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业务。

    3.就业失业登记: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由用 人单位或本人在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 业登记;可在户籍地、常住地、就业地、参保地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;行政区域内进行了 就业登记、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县区一级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《就业创业证》,享受政策咨 询、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、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,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。

    办理渠道:高校毕业生按照就业登记、失业登记,《就业创业证》办理相关条件,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办理



    线上办理失业登记可登录: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://rst.gansu.gov.cn/

    台: http://12333.gov.cn 或下载 “掌上 12333” 客户端,微信小程序搜索 12333”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

    4.免费招聘活动:

    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行动:国聘招聘平台 http://www.iguopin.com)、教育部“24365 校园招 聘服务”平台(http://www.ncss.cn)、中国人力资源 市场网(http://chrm.mohrss.gov.cn)、团团微就业、

    中智招聘平台(http://zhaopin.ciic.com.cn)。

    兰州市招聘信息发布平台:兰州市人力资源网 http://hr.lzhrsp.com/ )、 西

    http://www.xbrc.com.cn

    5.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:省内普通高 校和科研院所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学年

   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毕业生(城乡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、孤儿、特困人员、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),可申请领取每人 1000 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就读院校申报


    咨询电话: 向就读院校相关部门咨询

    6.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:离校 2 年内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一 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 实际缴费的 2/3(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%的部分不予补贴)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9

    四、提升就业能力

    1.就业技能培训补贴: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 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,在户籍地、常住 地、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(职业资格证 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、培训合格证书等)的,按照参加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,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向承担政府补贴类的培训机构申报,或向培训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4

    2.创业培训补贴: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创 业培训的,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每人不超过 1600 元的创业培训补贴。

    办理渠道: 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4

    3.职业技能鉴定补贴: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通 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,可申请标准为不超过 300 元/人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向评价机构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4

    五、帮扶自主创业

    1.创业带动就业补助:高校毕业生创业,在兰州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,吸纳带动就业 3 人(含 3 人)以下的、 4-5 人的、6 人及以上的,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 同且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,分别给予 3 万元、 5 万元、8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;对毕业后 5 年内的 高校毕业生,在兰州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 创企业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,吸纳带动就业 6 人及 以上的,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,可给予 15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向创业地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861533

    2.一次性创业补贴: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并且自工 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的,可向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到创业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487079


    3.创业担保贴息贷款: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 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) 自主创业的, 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,贷款额度最 20 万元;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,给予不超过300 万元的贷款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到创业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

    咨询电话:0931-8861896

    4.创业指导服务: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, 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 指导服务,包括政策咨询、信息服务、项目开发、 风险评估、开业指导、融资服务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。

    办理渠道:毕业生到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

    六、人社部门咨询单位地址与电话:

   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:城关区武都路 478

    0931-8487079



    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:城关区秦安路 28 装大厦 7

    0931-8861720

    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:城关区飞雁街 128 号陇星园 E 2

    0931-848266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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